2006年“卷烟”包装须标明一氧化碳含量

来源: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咨询服务与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05-10-13  查看次数:924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境内销售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已于近日正式发布,从明年4月1日起,国产内销卷烟将必须标注一氧化碳含量,否则将不得上市销售。

    目前,除了个别品牌卷烟已经开始对包装进行整改外,我国绝大多数卷烟企业的产品都没有进行一氧化碳的标注。

    《规定》还要求,卷烟包装体上标注的焦油量不得超过15毫克;卷烟包装体上应当标注产品名称;产品名称以及包装体上的其他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但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中文。

    在卷烟包装体上及内附说明中不得使用“保健”、“疗效”、“安全”、“环保”、“低危害”等卷烟成分的功效说明用语;不得使用“淡味”、“超淡味”、“柔和”等卷烟品质说明用语;不得使用“中低焦油”、“低焦油”、“焦油含量低”等用语;严禁使用“极品”、“最佳”、“金牌”等极端用语。(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