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9日零时起,无锡市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险结算信息系统全面升级。此后,参保人员就医更方便,医疗保险的管理也将更加规范和严谨。
据介绍,2005年10月29日起,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都将启用医保新系统进行住院登记、门诊挂号和医药费用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电脑版处方和医疗费收据同时以新版亮相。与升级前相比,参保人员个人支付的住院统筹基金起付费递减部分,将由医保新系统在出院时直接结算,从而免去了患者先现金垫付再去经办机构报销的麻烦。住院统筹基金起付费年内第一次住院按规定标准自付,第二次住院按规定标准的75%自付,第三次住院自付50%,第四次及其以上住院统一自付25%。对于公务员来说,其门诊和住院按规定应补助的医疗费用,包括之前按规定应计入公务员医疗账户的部分,医保新系统也将在结算时直接补助,无需个人现金垫付。
新的医保系统还将有效防止欠费或逃费现象,保障医保基金的合理利用。医保新系统在门诊实行先付费后服务的新的结算方式,一旦发生欠费,持卡人在欠费期间社会保险IC卡将不能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和报销医药费用,包括遗失补卡。(马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