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是江苏省“食品卫生法宣传周”第一天,江苏省卫生厅特向社会公布一批近年查处的食品卫生典型案件。
这些案件包括:
南京傣妹麻辣涮秦淮区店、瞻园路店、鼓楼区海棠里1号店生产经营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及原料案:2004年8月至10月,这3家店因使用无卫生许可证食品、采购食品和原料时未索取检验合格证、部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等违法情节,被南京市秦淮区、鼓楼区卫生局查处没收违法所得234080元,罚款943320元。
扬州大康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掺假食品案:2004年12月2日,该公司因涉嫌使用工业淀粉生产销售番茄酱罐头,被扬州市卫生局处以罚款50000元。
连云港杜钟氨纶有限公司食堂食物中毒案:2005年1月31日,该食堂因发生57人食物中毒,被连云港市卫生局处以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罚款30000元。
无锡双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销售无证产品案:2005年3月23日,该公司因销售无卫生许可证的双基天爱康胶囊,且部分该胶囊未标注生产日期,被无锡市卫生局处以停止经营、公告收回并销毁其产品、罚款50000元。
镇江市巴将军饮食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案:2005年6月26日,该公司因餐具消毒、定型包装食品包装标识、生产环境条件、个人卫生等不符合卫生要求,被镇江市卫生局处以责令改正、警告、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该食品、销毁尚未售出的食品,并处罚款70000元。
苏州市卞某经营毒死狗肉案:2001年,虎丘镇农民卞某将在苏州、无锡等地药死的狗,分批储存于陆墓镇的吴县水产冷冻厂冷库内。苏州市卫生监督所接当地公安部门通报后,迅速查封了吴县市水产冷冻厂冷库,共查获有毒死狗肉计23吨(约3000多条)。该案已涉嫌触犯刑法,被移交至当地公安机关处理,苏州市卫生监督所分9批将毒狗肉送至苏州市肉联厂无害化销毁。蒋廷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