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江苏省南通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

来源: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咨询服务与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9-28  查看次数:703

江苏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爱卫会:

根据你会推荐,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全国爱卫办先后组织专家对南通、银川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暗访调研、技术评估、考核鉴定和社会公示。

多年来,南通和银川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作为塑造城市形象、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载体,坚持不懈地开展。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加强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经研究,全国爱卫会决定命名南通和银川市为“国家卫生城市”。

希望两市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加强各相关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做好巩固提高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OO七年九月五 日

 

抄送:全国爱卫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全国爱卫会成员单位,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江苏省南通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有关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