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山东省卫生厅下发《关于加强手足口病疫情报告管理的通知》,对在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病例的,要于2小时内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通知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手足口病临床诊断和实验室确诊病例诊断标准的病例要及时进行网络报告,不得有任何形式的瞒报、漏报。
出现手足口病聚集发病或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对在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病例的,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时限,于2小时内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各法定责任报告单位对手足口病病例应确定为临床诊断和实验室确诊两种诊断类型,不得做出手足口病疑似病例的诊断。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同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辖区内手足口病重症病例、死亡病例和暴发疫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要求报告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手足口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出现手足口病病例漏报、瞒报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