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世博会江苏省急救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工作方案(试行)

来源: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咨询服务与研究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4-30  查看次数:1722

20104 

为切实保障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江苏省有关重大活动的医疗急救工作顺利开展,实现世博会期间江苏省急救医疗信息共享、资源统配、调度快捷、指挥有力的急救体系,创造“平安世博”,现拟定以下世博会急救医疗保障工作方案。

一、   组织体系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华 省卫生厅副厅长、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主任

王虹 省人民医院院长、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主任

副组长:崔伟省卫生厅应急办主任、省急救医疗指挥中

心副主任

顾民 省人民医院副院长、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

副主任

  员:各市卫生局、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13个省辖市120急救中心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崔伟(兼)

副主任:袁家牛张金宏、汤建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办公室。

二、   主要任务

    根据卫生部召开的上海世博会卫生保障工作协调会议中医疗卫生救援相关要求,我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和13个省辖市120要全面实现上海世博会期间全省急救医疗信息共享、资源统配、调度快捷、指挥有力的急救体系,有效提升全省120急救医疗水平,充分发挥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信息平台的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功能,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和医疗急救工作,并在卫生部的统一调度下,做好上海世博会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三、   工作内容

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和各市120急救医疗中心,根据自身职责,工作内容如下:

(一)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

1、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上海世博会期间全省医疗卫生救援的监测预警、收集信息、指挥调度、资源整合,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分别按照《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相关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2、工作任务

    一是做好全省医疗卫生救援的监测预警工作,搜集全省突发事件信息,并按规定进行报告;

    二是做好指挥中心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正常运行,保证全省专线网络线路畅通;

三是医疗响应三是做好24小时应急职守,根据需要,随时准备启动应急响应。

3、信息报告

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每周一(下午1600)向省卫生厅应急办汇报对全省120数据监测预警的情况;每周2次(周一、周四上午10点)与各市120急救医疗中心进行对接,召开例会,各市120汇报辖区内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及院前急救情况。

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随时进行信息报告,要求 1小时内口头汇报,2小时内有书面报告,并继续做好监测预警和续报工作。

4、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的启动

    预警信息的产生:指挥中心日常密切关注各市120出车动态,系统自动对各地120数据进行监测,一旦某市有3辆救护车同时赶往同一地点或者一次事件死亡和危重病例在3例以上,即产生预警信息。

信息核实:指挥中心应立刻与当地120急救医疗中心联系,进行信息核实:如一次事件死亡和危重病例在3例以下,为一般级别突发事件(Ⅳ级),由当地县级启动响应;一次事件死亡和危重病例3例以上5例以下的突发公共事件,为较大级别突发事件(Ⅲ级),由市级启动应急响应;中心做好登记备案,形成工作日志;若一次事件死亡和危重病例5例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为重大级别突发公共事件(Ⅱ级),应启动省级响应。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确认重大级别突发公共事件后,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应立刻进行信息报告,在省级医疗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组织医疗救援队伍进行救援,根据相关应急预案,进行资源整合、指挥调度,并做好各阶段的信息报送工作。

   具体见如下表格:。作段合疗件

工作流程

责任人

各地120急救医疗中心日常工作,及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120急救医疗中心主任

指挥中心系统维护、监测预警

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冷锴

突发事件信息确认及信息报送工作

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康晓梅

启动应急响应

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主任

指挥中心根据预案发挥资源整合、指挥调度作用

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主任

终止应急响应

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主任

事后评估

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副主任

奖惩

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主任

资料整理及归档

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康晓梅

(二)13个省辖市急救医疗中心(120

1. 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本市急救医疗的日常工作,进行信息报告,服从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的调度。

2. 工作内容

1)各市120必须确保有足够的救护车、救护器械、设备、药品和通讯设施,保持良好状态,参加医疗保障任务的救护人员和车辆全天候待命,提供医疗急救和病员转送任务。

2)明确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各市120必须在410前全面实现与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联网,进行数据实时传输至指挥中心。至少指定一名专门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设备的操作及维护,并做好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固定资产的登记和管理。各市120将落实人员的名单于410号前报给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并随时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系。专职技术人员要求24小时联系畅通,如有人员更换及时通知指挥中心。(注: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联系电话为025-83780904025-68136663

3)各市120网络设备及服务器24小时开机运行,不得出现关机或断电等情况;各地需在机房内留有一条直拨电话线路(可开通ADSL功能),保证当光纤网络出现故障时可直接切换至电话网络(技术咨询:中兴公司工程师 韩文泉 13382778330)。

4)为保证系统运行稳定以及网络安全,未经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同意,不得有任何设备或通讯线路与本系统内的各设备或线路相连。

3、信息报告

各市120急救医疗中心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周一次,由120急救医疗中心主任召集,总结上周急救医疗工作情况,协调、沟通、布置下阶段重点工作。

各市120急救医疗中心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每周两次(周一和周四上午10点),由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进行视频点名,各市汇报本市一周来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情况及120急救情况和急救能力等情况(汇报格式见附件)

如有突发事件发生,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立及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报告, 1小时内口头汇报,2小时内书面报告,并做好续报工作。

4、应急响应

本市内出现伤病员,未达到突发公共事件级别的,按照日常程序进行救治。

辖区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按照预案,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进行应急处置。

非辖区的突发公共事件,在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的统一调度下,进行跨区域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