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多元化,从2010开始加速

来源:中国妇女报  作者:耿兴敏  发布时间:2010-06-25  查看次数:620

我国有留守儿童5000万、贫困儿童约700万、18岁以下流动儿童2700万,儿童伤害已是造成我国14岁以下儿童死亡的首要原因。今年6月,联合国儿基会首次在中国专门为儿童设计,倡导将每年六月的第一个星期定为中国儿童福利周。专家呼吁,应更“尊重儿童”,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关注儿童,确立多维度儿童福利的目标体系,推动儿童福利立法,建立以公民权利为基础、高于目前社会标准的儿童福利制度。

“我有两个球拍,可是没有人愿意和我玩。”来自山西一名艾滋病患者家庭的儿童这样说。因为艾滋病歧视,因为父母离异而遭遗弃,孤儿、留守儿童等等,越来越多的儿童需要社会的关注。

为了积极回应近期全社会对儿童权利、儿童福利、儿童安全等问题的关注,更好地倾听儿童自身的希望与诉求,尽快确立儿童优先、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制度框架与社会理念,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于5月31日至6月5日联合开展“她的名字是今天——中国儿童福利周系列活动”,并倡导将每年六月的第一个星期定为中国儿童福利周。据介绍,本次儿童福利周是联合国儿基会首次在中国专门为儿童设计福利周。

儿童福利应确立以儿童权利为前提的多维度目标体系

5月31日的启动仪式上,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促进司王振耀司长证实,我国儿童大病救助平台正在推进中,已经取得一定进展。另一方面,他坦言,在儿童福利体系方面,社会尚未形成共识。他呼吁,改善传统思考,应更“尊重儿童”,在社会广泛的领域,包括家庭,家长应真正地关注儿童,善于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关注儿童,建立高于目前社会标准的儿童福利制度。

“现在中国每六名儿童中,就有一名留守儿童”,联合国儿基会驻华代表魏英瑛博士表示,他们正联合国务院妇儿工委等部门研究相关行动,另外,在应对不断突发的救援事件中,将更关注儿童,关注孤儿,开发全方位的儿童福利体系。

2008年,中国人均GDP水平达到了人均3000美金左右。根据世界银行的标准,这一水平标志着中国向中等发达水平国家迈进。在这个发展阶段,世界上其他很多国家儿童福利的供给都迅速增加,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加速。对中国来说,儿童福利制度下一步发展的最重要目标是什么?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尚晓媛的回答是:确立多维度儿童福利的目标体系,推动儿童福利立法,建立以公民权利为基础的儿童福利制度。

在尚晓媛教授看来,首先,儿童福利制度的目标体系应确立多维度的福利目标体系。她认为,在人均GDP比较低的条件下,缓解收入贫困和满足最弱势儿童的生存需要,理所当然成为政策关注的当务之急。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国民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这样的目标体系不再能满足儿童成长和发展的需要。“比如,儿童在照料、经济保障、成长发展和社会参与等多方面的需要,都需要纳入儿童福利的目标体系。”

另外,尚晓媛提出,儿童福利的前提和基础,应确立儿童权利为福利制度的基本前提。中国目前的儿童福利政策建立在差别性的公民权利和亲属权利的基础之上,以儿童契约为前提,主要依靠家庭提供服务和投入。这个制度已经不能有效保障儿童权利的实现,同时在新的发展时期,经济发展对人力资本的需要提高,满足儿童多维度需要,保障儿童获得健康成长的环境,充分实现所有儿童的全部潜能,已经成为提高国家在全球竞争中的竞争力,实现国家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一环。“不仅是家庭和个人,社会整体都会从儿童成长中受益。”

儿童福利期待国家承担更多责任加强多方面公共服务

6月2日,第19届国际儿童青少年精神医学会议暨第6届亚洲儿童青少年精神医学及相关学科会议在京开幕,这是国际儿童青少年精神医学及相关学科协会成立73年来首次在中国召开学术会议。卫生部部长陈竺坦言,在促进儿童心理健康方面我国仍面临严峻挑战,不良使用互联网引起的相关心理行为问题、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等逐渐显现。

近年来,我国卫生部门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工作原则,将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和干预列为精神卫生的重点工作,去年又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向3岁以下儿童提供心理行为、发育指导。

尚晓媛教授提示,国家对儿童的投入就是对国家的未来投资,中国未来的儿童福利制度,应该以实现儿童权利和所有儿童的社会平等为目标。尚晓媛指出,如为所有的儿童提供干净的饮水,基本的卫生和文化设施,无污染的、安全的成长环境等等,都超出了家庭的能力,很多方面需要加强公共服务。从儿童契约向儿童权利为基础的福利制度的转变,意味着国家在儿童福利提供中承担的责任将增加。

6月3日,在安徽省肥西县山南镇小井村,记者在留守母亲和留守儿童之家看到,一个四年级的小女孩正在这里,通过免费网络视频和在合肥打工的母亲交谈。当地计生协会和妇联为孩子们打造了这样一个平台。在这个村里,有14岁以下的留守儿童40多名。显然,并非所有村都有这样的场所,可以实现留守孩子和父母的交流。如今,我国有留守儿童5000万,据国务院妇儿工委宋文珍处长介绍,调查数据显示,在外打工的32.9%的家长每天会和孩子联系一次;21.1%的家长一个月才会和孩子联系一次;4.9%的家长每年和孩子只联系一次。

要保障儿童享受多维度福利,显然更需要通过儿童福利立法。“我国在儿童福利立法和儿童福利制度的组织建设方面的滞后,直接影响了儿童权利的保障,亟需政府在这些方面有所作为,确立多维度的儿童福利目标,保障儿童权利的实现。”尚晓媛教授呼吁。

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制度型普惠型转变亟需加速

目前,儿童伤害是造成我国14岁以下儿童死亡的首要原因,占总死亡人数的55%—71%,超过四种常见儿童疾病(肺炎、恶性肿瘤、先天畸形和心脏病死亡)死因的总和。我国还有贫困儿童大约700万,18岁以下流动儿童2700万。

依托社区,建立补缺性、非正规的儿童服务机构——儿童友好乐园,为儿童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心理支持和服务转介等一体化的综合服务,正成为一些儿童关注机构的实践。目前,我国这样的机构已达60多所。宋文珍处长强调,建立国家、社会、家庭一体化的福利服务体系,满足儿童基本生活、健康、医疗、教育、救助、社会服务等发展需要,才能真正落实儿童优先、平等发展的原则。

今年连续几起令人发指的伤害儿童学生事件,尤其令社会视角下的儿童安全,成为当前重要热点。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院长陆士祯教授说,儿童福利是社会对儿童的保护,国家和社会都要为儿童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包括对他们负有的责任。她认为:“儿童福利是一种概念,在这个概念当中包括儿童主体的作用,尊重儿童、保护儿童,把儿童当成和成人一样的拥有多种权利的这样的主体,这是一个社会性的概念。”

王振耀司长认为,说社会福利角度下的儿童安全问题,不是只说包括上学、走路、交通的安全,还包括他们的各项社会保障,给孩子们的各种各样的福利制度有多少,然后由此相应地给家长有多少福利,是广义范畴的。

6月1日,在北京举办的中国儿童福利政策论坛上,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政策研究所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共同推出《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指出,我国的儿童福利事业目前仍然处于由补缺型福利向制度型、普惠型福利转变的阶段,面临着儿童福利服务理念转变、质量提升、范围扩大周期延伸等多方面的挑战。在目前社会政策领域倡导政府主导责任回归的背景下,应鼓励儿童福利事业在政府主导下,由政府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实现儿童福利事业的多元化发展,形成独立的国家儿童福利系统。

报告建议,在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应将儿童福利纳入国家“十二五”专向规划,建立专门的儿童行政管理机构;逐步建立和完善儿童大病救助、残障儿童的福利津贴制度、推广对于单亲家庭乃至所有儿童的福利津贴制度;建设专业化、专职化儿童福利工作人员队伍;大力建设儿童之家;完善儿童教育专业体系;重视家长教育,强化家庭支持政策,切实尊重儿童、保护儿童,提升儿童成长环境的人文关怀,最终建立与儿童实际需求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儿童福利体系。

我们满怀期望:儿童福利制度,从2010开始加速。